水质检测仪器-pH计-酸度计-电导率仪-浊度仪
拨号010-56106522

你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0-03-07至3-13)

来源:新闻中心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求《冷却肉加工技术方面的要求》等12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2019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完成了《冷却肉加工技术方面的要求》等12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信函、传真或E-mail的形式反馈给联系人,如无意见也请复函说明。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421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屠宰标准处

  4.《畜禽肉品质检测 水分、蛋白质、挥发性盐基氮含量的测定 近红外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8.《农畜产品动物源性成分定性定量检测的新方法 高通量测序(NGS)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0.《畜禽屠宰加工设施 牛屠宰成套设备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1.《畜禽屠宰加工设施 羊屠宰成套设备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12.《畜禽屠宰加工设施 禽屠宰成套设备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对《糯玉米淀粉》等6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函(食标(便) 2020001号)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荸荠罐头》一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起草单位及修订建议的通知(罐头标委〔2020〕07号)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发布《米粉条用稻米》等标准的通告(2020年第1号)(国粮通〔2020〕1号)

  【北京】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区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食品安全区域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2020年 第10号)

  【浙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网络订餐配送操作规范》省级区域标准

  【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地理标志产品 都安野生山葡萄酒》等19项广西区域标准意见的通告

  【山东】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鲁市监标函〔2020〕59号)

  【山东】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批准发布的《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餐饮提供者无接触供餐实施指南》2项地方标准做公示的通知

  【天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区域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标准〔2020〕5号)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关于征求《饼干》和《面包》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发布《酒精水分含量快速测定 微波透射法》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中检协〔2020〕9号)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关于《中国酒庄》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中食药质安促字[2020] 10号)

  中国粮油学会关于《油茶籽油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亚麻籽油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范》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关于《放心蛋禽类养殖饲料标准 鲜鸡蛋》等4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

  江苏省农学会关于《蔬菜中丙环唑的快速检测的新方法 胶体金法》等3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苏农学字〔2020〕3 号)

  衢州市食品加工学会关于批准《衢州酱鸭》(T/QZSJX 001-2019)、《衢州椪柑囊胞》(T/QZSJX 002-2019)团体标准的公告(衢食加学2020年第1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标委发〔2020〕8号)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进口无国标食品“脱蛋白乳矿物乳糖粉” 建议执行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管理的“脱蛋白乳矿物乳糖粉”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4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附件为“脱蛋白乳矿物乳糖粉”建议执行标准征求意见内容及相关材料,请自行下载阅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进口无国标食品建议执行标准意见反馈”。

  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花生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

  【上海】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食药安委〔2020〕1号)

  【上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沪市监特食〔2020〕91号)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确保众多购买的人消费安全和健康权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等规定,研究制定了 《上海市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指南(试行)》,用于指导本市保健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管理,依法诚信经营。

  请各相关的单位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

  【上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市监食协〔2020〕98号)

  【甘肃】关于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 (甘卫食品函〔2020〕148号)

  【四川】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逐步加强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福建】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闽政办〔2020〕9号)

  【青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监测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青市监食生〔2020〕50号)

  【黑龙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黑龙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开复工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0〕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