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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 团体标准发布并于11月1日实施
《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T/CWEC 13-2019)团体标准于2019年10月17日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发布,并于2019年11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对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技术装备市场与行业应用提出的第一个重要标准,填补了我国此项技术市场应用标准上的空白。
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是综合运用光谱分析技术、传感器技术、自动测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对水体水质进行在线快速或实时综合检测的技术装备系统。与主要运用化学方法的传统水质检测技术相比,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一)它是一种物理方法的自动化检测系统,不需要检测人员去水体现场采样,不需要试验室化学分析试验,不需要用化学试剂,检验测试过程不存在二次污染;(二)适用于对各种水体的各种水质参数进行连续、实时原位监测,为水体水质变化和水污染事件发生发展提供实时数据报告,如果结合相应的环境信息数据及分析模型,还能够直接进行水体水质变化和水污染事件发生发展预警;(三)系统可靠性高,保养检修间隔期长,维护工作量小,运行的成本低;(四)系统设备操作简单便捷,用户都能够根据监测与检测需要对系统工作任务进行相应设置。它的劣势是部分水质参数的测试准确度不及传统化学方法高。随着有关技术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技术的优势日益明显。
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慢慢地增加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对各类水体水质在线监测和预报预警的应用技术需求慢慢的变大。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恰恰能很好地满足这个需求,因此,近年来在水利水务和生态环境行业的应用活跃度慢慢的升高,相关这类的产品厂家数量慢慢的变多,产品及产品功能越来越多样,同时行业市场应用竞争的无序性也一天比一天突出。在此背景下,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组织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复旦大学、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38家科研机构和企业单的50多名专家,经过一年半时间的研究、论证、编写,终于完成此项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此项团体标准的诞生,不仅为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市场应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是依据,在规范市场之间的竞争、加速技术推广应用方面产生非消极作用,而且为我们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治水总基调和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无疑提供了一件非常有价值的重要武器。
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以国内国际相应技术发展现状为依据,遵循技术先进性、实用性、规范性原则,广泛征集采纳众多科研究院所专家与企业专家的意见建议,同时参考了国家地表水、地下水、污水等现有监测技术方法标准。根据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技术的监测参数多、快速实时等显著特点,此项团体标准对系统应用场景范围、基本功能、监测参数作出了详细要求,并且对系统建设、验收、运行维护、质量保证与控制进行了统一规定。
第一条《范围》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污水的光谱法在线监测,为预警提供数据依据”。
第二条《规范性文件引用》列出文件包括《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水环境监测规范》《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技术导则》等5个国家标准、2个水利标准、2个环境保护标准。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对“光谱分析”“原位式监测”和“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概念,予以了明确界定。
第四条《基本规定》要求,光谱法水质在线快速监测系统“监测频率与数据传输频率的设定应满足水质变化的要求与处置时间的要求”;“采用原位式的测量方式,针对不同的应用环境,分为浮标式、岸边式、岸壁式、船载移动式、杆式等应用形式”; “根据监测目的、管理需要和应急处置等要求确定监测地点及监测参数”;“监测数据应具有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维护频次应根据检测水体类别、污染源类型等合理确定”;“应定时进行校准、检定”等。
第五条《总体要求》对监测参数、基本功能、选址要求等三个方面分别作了规定。其中监测参数要求包括化学需氧量、254nm 波长光谱吸收系数(SAC254)、总有机碳、溶解有机碳、生化需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浊度、溶解氧、色度、透明度、总悬浮物、叶绿素 a、蓝绿藻、臭氧、石油类。
第八条《系统维护运行》列出了基础要求、技术方面的要求、软件数据平台日常管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运行与维护记录等5个方面工作内容。
附录为《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性能要求》,规定性能指标技术方面的要求监测项目包括溶解氧、浊度、化学需氧量等,光谱法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优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