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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归纳试验区(郑州新郑归纳保税区)环境监督测定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置办项目成交公告

来源:特价促销

  郑州航空港经济归纳试验区(郑州新郑归纳保税区)环境监督测定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置办项目成交公告

  2、收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归纳试验区(郑州新郑归纳保税区)环境监督测定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置办项目

  ①、水质主动监测站新增汞、砷、氯化物各一套。②、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设备(便携式VOC移动走航监测体系)

  郑州航空港经济归纳试验区(郑州新郑归纳保税区)环境监督测定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置办项目

  收费规范:署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付出,署理服务费依照《国家开展变革委办公厅关于商量署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告诉》(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投标署理服务收费办理暂行方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河南省投标署理服务收费辅导定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则计取。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收购网》、《郑州航空港试验区政府收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归纳试验区(郑州新郑归纳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贰言的,能够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和《政府收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相关规则,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带着自己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资料向收购人和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