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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规:社区物业不检测公示水质 最高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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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供水单位(储存生活用水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储水设施清洗、消毒1次;

  ●“未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水质净化、消毒设备设施缺失或者未正常运作的,也按上述处罚。

  “出水口余氯值0.22,从进水到出水再到末梢水余氯值逐渐递减,本项指标正常。”5月11日下午14点30分,四川省中康环境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技术人员张丽萍和董洁来到成都火车北站附近的新建小区飞大·壹号广场,对小区内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取样。

  按照5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四川省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二次供水单位理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储水设施清洗、消毒1次;每季度对水质检测1次,并将检测结果向用户公示。至于如何清洗等,二次供水单位能自行或委托专门从事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进行。

  针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的清洗和消毒,《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二次供水单位在对储水设施进行清理洗涤、消毒前,要向用户(业主)公告清洗、消毒的具体时间,而且清洗、消毒过程应当邀请用户(业主)代表参与现场监督,完成该项工作后及时向用户(业主)通报清洗、消毒情况。

  位于停车场地下三层的5个水箱,担负着飞大·壹号广场小区1314户业主和部分商家的饮用水供给。

  不过,小区业主很难得见到水箱的样子——进入水箱室,除了要有两名以上物业公司员工的陪同,还要打开两道房门。而要想一睹水箱里的水,则必须由专职人员前来打开两米多高的水箱盖子上的大锁。

  此时,距上次检测的时间还有一周就满一个季度了。“再上一次检测与前一次检测间隔1年。”小区物管负责人龚雪蓉和记者说:“从5月1日开始,近几年新建成的小区要同时受到两项新规的约束和规范了。”

  龚雪蓉所说的两个新规,一个是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另一个就是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已完成了前期宣传学习,现在就是要严格执行规定了。”龚雪蓉说,为防止清洗和检测“合伙骗人”,物业公司把清洗和检测两个环节分别委托给不同的公司来执行,并主动邀请业主代表参与清洗、消毒、检测等环节。“保证饮用水卫生和安全既关系业主健康,也事关公司的责任和声誉。”

  记者走访发现,新建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维护和管理较为规范,一些老旧小区的情况则不容乐观。

  5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的某学校小区。该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6层以上的业主全是使用二次供水。业主佟凤仙担忧地说,“在这里住了快10年,从来未见物业清理过水箱。”而该小区的李先生至今不知道自家的水是二次供水。

  随后记者找到了位于小区顶楼的水箱。只见两米见方的铁水箱已经严重生锈,不仅长满青苔,而且水箱的角落结满蜘蛛网。透过水箱盖的缝隙,可以看见水箱底有不少沉淀和絮状物。

  在成都羊犀立交附近的一个小区,重庆人郑红兵已在这里住了12年。现在,郑红兵一家的吃饭和饮用水,都是用小区里的现制现售水,“1块5一桶,一周至少要用10桶。”经过多次辗转,记者在该小区楼顶看到,几个大水箱已经风化严重,绿色的油漆脱落严重,进水和出水设备严重老化,已经很久没有被打理的痕迹。

  城市二次供水是一个多次传输的过程。相对于国家和各级部门严控之下的市政管网直接供水,二次供水存在着二次甚至多次被污染的风险。

  《监督管理办法》不仅对二次供水水质监测、供水储水设施清洗和消毒等提出了要求,也把现制现售水纳入了监督管理范围,并明确:未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水质净化、消毒设备设施缺失或者未正常运作的,也要进行处罚。

  四川省卫生执法总队生活饮用水执法支队副队长徐泽斌和记者说,修订后的《监督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的情形从7种增加到24种,处罚更加细化更有可操作性。“从卫生管理到卫生设施再到水质结果,都有相应的卫生规范和标准。”

  “过去要求二次供水设施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一次,对水质检测频次没有明确要求,二次供水管理单位不清洗、不检测,也追究不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徐泽斌说,“现在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供水设施最高可罚1万元,未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最高可罚2万元。”

  记者采访发现,几乎所有业主对定期检测水质都持欢迎态度,“可以三天不吃饭,不能三天不喝水。保证水的安全很重要”。然而,对于检测成本和检验测试质量,不同小区的业主和物业所持的意见有所不同。

  威尔斯物业客户主管黄星算了一笔账,假如一个小区是1万人的规模,每检测一次按1万元计算,那么平均到每个人头上的检测费用只需要1元钱。“这个费用已经提前核算到物管费里并告知业主。”

  而羊犀立交附近一家已建成10多年的居住小区里,其物业经理则表示了担忧,“小区的物管费是交房时就核定了的,现在多收物管费,怕业主不答应。”而该小区的一些群众也质疑:“谁能保证检验测试公司的检测结果就是准确的、可靠的?”

  相比之下,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更突出,这些小区的水箱往往无人看管且二次给水装置严重落后。“没有委托物业管理的小区,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由产权人负责。”徐泽斌和记者说,“但无物业、无业主委员会、无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矛盾较为突出,好在2015年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文件中提出了限期改造计划。“

  要适应《监督管理办法》的新要求,意味着这类老旧小区必须对水箱进行重建或较大幅度的整改,而且加强物业管理。“不算新增的物管费,一个水箱按5000元的价格计算,1000户的小区至少得建5个水箱,改造成本确实有点高。而且,如果要改造,谁来牵头?谁来监管工程实施?资金如何筹措?”业主李策说。

  5月12日,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城管委会的中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验室里,技术人员正仔细对提取的水样分析化验。

  群众对水质量的日趋关注及生活饮用水监管政策红利的释放,让不少商家看到了商机。从2013年至今,像中康这种专门从事水质监测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成都由不足10家发展到20余家。

  “的确有个别企业存在不规范运作、见利忘义的不诚信行为。”对于群众对检测结果的质疑,中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德洪说。他呼吁,对检测行业,政府部门在加大培育力度和扶持政策的同时,也应该尽早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引导检验测试的机构严格遵照国家标准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测试结果具有公信力、经得起时间检验,让这一产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确保二次供水安全,关键还是预防为主。有时候前期一个很小的投入,就能大幅度的降低后期的风险发生率。”徐泽斌说,下一步将强化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规范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次供水单位(储存生活用水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储水设施清洗、消毒1次;

  ●“未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水质净化、消毒设备设施缺失或者未正常运作的,也按上述处罚。

  “出水口余氯值0.22,从进水到出水再到末梢水余氯值逐渐递减,本项指标正常。”5月11日下午14点30分,四川省中康环境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技术人员张丽萍和董洁来到成都火车北站附近的新建小区飞大·壹号广场,对小区内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取样。

  按照5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四川省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二次供水单位理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储水设施清洗、消毒1次;每季度对水质检测1次,并将检测结果向用户公示。至于如何清洗等,二次供水单位能自行或委托专门从事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进行。

  针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的清洗和消毒,《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二次供水单位在对储水设施进行清理洗涤、消毒前,要向用户(业主)公告清洗、消毒的具体时间,而且清洗、消毒过程应当邀请用户(业主)代表参与现场监督,完成该项工作后及时向用户(业主)通报清洗、消毒情况。

  位于停车场地下三层的5个水箱,担负着飞大·壹号广场小区1314户业主和部分商家的饮用水供给。

  不过,小区业主很难得见到水箱的样子——进入水箱室,除了要有两名以上物业公司员工的陪同,还要打开两道房门。而要想一睹水箱里的水,则必须由专职人员前来打开两米多高的水箱盖子上的大锁。

  此时,距上次检测的时间还有一周就满一个季度了。“再上一次检测与前一次检测间隔1年。”小区物管负责人龚雪蓉和记者说:“从5月1日开始,近几年新建成的小区要同时受到两项新规的约束和规范了。”

  龚雪蓉所说的两个新规,一个是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另一个就是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已完成了前期宣传学习,现在就是要严格执行规定了。”龚雪蓉说,为防止清洗和检测“合伙骗人”,物业公司把清洗和检测两个环节分别委托给不同的公司来执行,并主动邀请业主代表参与清洗、消毒、检测等环节。“保证饮用水卫生和安全既关系业主健康,也事关公司的责任和声誉。”

  记者走访发现,新建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维护和管理较为规范,一些老旧小区的情况则不容乐观。

  5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的某学校小区。该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6层以上的业主全是使用二次供水。业主佟凤仙担忧地说,“在这里住了快10年,从来未见物业清理过水箱。”而该小区的李先生至今不知道自家的水是二次供水。

  随后记者找到了位于小区顶楼的水箱。只见两米见方的铁水箱已经严重生锈,不仅长满青苔,而且水箱的角落结满蜘蛛网。透过水箱盖的缝隙,可以看见水箱底有不少沉淀和絮状物。

  在成都羊犀立交附近的一个小区,重庆人郑红兵已在这里住了12年。现在,郑红兵一家的吃饭和饮用水,都是用小区里的现制现售水,“1块5一桶,一周至少要用10桶。”经过多次辗转,记者在该小区楼顶看到,几个大水箱已经风化严重,绿色的油漆脱落严重,进水和出水设备严重老化,已经很久没有被打理的痕迹。

  城市二次供水是一个多次传输的过程。相对于国家和各级部门严控之下的市政管网直接供水,二次供水存在着二次甚至多次被污染的风险。

  《监督管理办法》不仅对二次供水水质监测、供水储水设施清洗和消毒等提出了要求,也把现制现售水纳入了监督管理范围,并明确:未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水质净化、消毒设备设施缺失或者未正常运作的,也要进行处罚。

  四川省卫生执法总队生活饮用水执法支队副队长徐泽斌和记者说,修订后的《监督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的情形从7种增加到24种,处罚更加细化更有可操作性。“从卫生管理到卫生设施再到水质结果,都有相应的卫生规范和标准。”

  “过去要求二次供水设施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一次,对水质检测频次没有明确要求,二次供水管理单位不清洗、不检测,也追究不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徐泽斌说,“现在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供水设施最高可罚1万元,未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最高可罚2万元。”

  记者采访发现,几乎所有业主对定期检测水质都持欢迎态度,“可以三天不吃饭,不能三天不喝水。保证水的安全很重要”。然而,对于检测成本和检验测试质量,不同小区的业主和物业所持的意见有所不同。

  威尔斯物业客户主管黄星算了一笔账,假如一个小区是1万人的规模,每检测一次按1万元计算,那么平均到每个人头上的检测费用只需要1元钱。“这个费用已经提前核算到物管费里并告知业主。”

  而羊犀立交附近一家已建成10多年的居住小区里,其物业经理则表示了担忧,“小区的物管费是交房时就核定了的,现在多收物管费,怕业主不答应。”而该小区的一些群众也质疑:“谁能保证检验测试公司的检测结果就是准确的、可靠的?”

  相比之下,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更突出,这些小区的水箱往往无人看管且二次给水装置严重落后。“没有委托物业管理的小区,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由产权人负责。”徐泽斌和记者说,“但无物业、无业主委员会、无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矛盾较为突出,好在2015年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文件中提出了限期改造计划。“

  要适应《监督管理办法》的新要求,意味着这类老旧小区必须对水箱进行重建或较大幅度的整改,而且加强物业管理。“不算新增的物管费,一个水箱按5000元的价格计算,1000户的小区至少得建5个水箱,改造成本确实有点高。而且,如果要改造,谁来牵头?谁来监管工程实施?资金如何筹措?”业主李策说。

  5月12日,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城管委会的中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验室里,技术人员正仔细对提取的水样分析化验。

  群众对水质量的日趋关注及生活饮用水监管政策红利的释放,让不少商家看到了商机。从2013年至今,像中康这种专门从事水质监测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成都由不足10家发展到20余家。

  “的确有个别企业存在不规范运作、见利忘义的不诚信行为。”对于群众对检测结果的质疑,中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德洪说。他呼吁,对检测行业,政府部门在加大培育力度和扶持政策的同时,也应该尽早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引导检验测试的机构严格遵照国家标准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测试结果具有公信力、经得起时间检验,让这一产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确保二次供水安全,关键还是预防为主。有时候前期一个很小的投入,就能大幅度的降低后期的风险发生率。”徐泽斌说,下一步将强化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规范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依法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